校屬各單位:
根據《三峽大學研究生“三助一輔”工作實施辦法(試行)》文件規定,即日起開展2016年春季學期研究生“助教、助管、輔導員”崗位申報工作。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1.請擬設崗單位認真學習《三峽大學研究生“三助一輔”工作實施辦法(試行)》,確定本單位研究生“三助一輔”工作負責人。
2.請擬設崗單位嚴格按照《三峽大學研究生“三助一輔”工作實施辦法(試行)》的設崗條件和要求申報研究生“三助一輔”崗位。
3.“助教、助管、輔導員”崗位按照以下原則設崗:
“助教”崗位:副高職稱及以上任課教師可申請配置研究生助教崗位。
“助管、輔導員”崗位:機關職能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原則上可申請2個“助管”崗位,缺編單位可依據工作實際申請增加“助管”崗位。
各學院可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分配“助教、助管、輔導員”的崗位,但助教與助管、輔導員崗位設置比例建議為1:1,崗位設置數量見附件1。
4.各單位務必于2016年1月15日前將《三峽大學研究生“助管\輔導員”崗位設置申報表》(附件2)、《三峽大學研究生助教崗位設置申報表》(附件3)和《三峽大學研究生“三助一輔”崗位需求匯總表》(附件4)報送研究生工作辦公室(行政樓411),過時視為放棄申報。
5.研究生工作部將于2016年1月22日前公布各用人單位的崗位設置情況。
研究生院(黨委研究生工作部)
2015年12月29日